近日,关于代孕的话题沸沸扬扬,行与禁,各方人士议论不休。其实这是一个“古老”话题,与试管婴儿的脚步一路伴行,从未停止。一直处于老百姓可以随便说,专业人士需要慎重说,政府层面尽量不细说的局面。

在我国,从第一例试管婴儿(1988年3月10日)诞生起,经历了无法规制约;相关法规出台(我国原卫生部在2001年曾出台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,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:“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、合子、胚胎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),严令禁止代孕的过程。

其实,代孕本身不复杂,技术成熟。在国家明文禁止代孕之前,我国已有不少代孕的案列。大致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过程:女方促排卵,取卵;男方取精;体外受精(以上过程与常规试管婴儿相同);选择好的胚胎移入代孕妈妈的子宫里,由代孕妈妈生下宝宝,交给精、卵提供方。
在议论的各方,都共同关心一个问题:对代孕妈妈伤害很大吗?抛开许多大的问题,如法律,伦理,心理等等,单从对身体的影响来说这个过程与正常妊娠不同之处在于,胚胎移植前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查及子宫内膜的准备工作。尽量创造适宜胚胎生长的环境,找准胚胎移植的时机。
如果代孕妈妈怀孕后,与正常怀孕的过程相当。同样,与正常怀孕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几率也大致相当。包括,胎儿本身生长过程中的风险;妊娠过程中的风险,如妊娠并发症(与妊娠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疾病)及妊娠合并症(在未孕之前或妊娠期间发生的非妊娠直接引起的疾病,如常见的影响较大的妊娠合并症有心脏病、慢性高血压病、糖尿病、肝炎、贫血等),以及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的风险。
鉴于代孕问题的复杂性,“放开”绝不是指日可待的问题。
作者:高芹,主任医师,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生殖中心




